职位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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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1.部门领导直接安排的诉讼案件办理,处理领导交办非诉案件办理。
2.领导指派重点合同修改、完善及审查;
3.办理行政案件的具体工作;
4.日常法务部内部事务管理、处理;
5.其他事务性工作。
任职要求:
1. 独立执业一年以上,接受转所;
2.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经验优先。
工作地点
地址:长春朝阳区长春-高新区修正大厦(顺达路)
![](http://img.jrzp.com/jrzpfile/cityrcw/SearchJob/images/jg.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