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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市绿园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执法人员公告(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劳动保障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结合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长春市绿园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执法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保障监察辅助执法人员5人。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7月21日至2005年7月21日期间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三)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需要,招聘岗位人员为男性。
(四)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应用计算机相关软件。
(六)身心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工资待遇
聘用合同期内,工资待遇为3100元/月,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承担部分由本人支付,个人承担部分每年随社保基数变化进行调整)。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按约定工资80%支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长春市绿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长春市绿园区春城大街680号)。
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由本人携带《2023年长春市绿园区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份、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2张、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海外留学的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报名现场即领取准考证。
五、招聘方式及人选确定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劳动保障相关法规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9日9:00-10:3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
5.笔试成绩查询:2023年8月1日在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uan.gov.cn/)发布,请考生自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