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查对象
报考长春市社会福利院、长春市儿童福利院、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长春市康宁医院4个事业单位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人选(根据长春市事业单位招聘2019年2-1号公告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含)比例确定,1:5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资格审查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0月17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长春市救助管理站(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6560号,绿园区党组织服务民生指导服务中心对面,364公交车西环城站下车即是)。
四、资格审查需携带的相关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准考证;
3、毕业证;
4、学位证;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提前自行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
6、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证明;
7、在职人员须提供“现单位提供的允许报考证明”。
8、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9、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件等。
以上各相关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备查。需审查档案的,由拟参加面试人员本人负责提供。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面试缴费时间及途径
缴费时间:进入面试环节并通过资格审查考生,面试缴费时间为2019年10月23日-10月25日;
缴费途径:请进入面试环节并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务必及时登录长春市人力资源考试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
长春市康宁医院:0431-83271054
长春市社会福利院:13596043563
长春市儿童福利院:0431-82636962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0431-88697755
长春市民政局干部人事处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