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员身份性质
招聘的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是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警务辅助支持。
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
(三)具有吉林省常住户口;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以及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2、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4、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5、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1、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长春公安宣传”、吉林人才网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9时至2023年9月28日12时;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考生登录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http://gaj.changchun.gov.cn/),点击“长春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和报名,注册须填写与本人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填写本人手机号及设置相应密码,身份证号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时按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上传近六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照。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9时至2023年9月28日12时。考生应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经审查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经审查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并及时关注复核结果。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发布;
2、资格复审人员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携带考生报名表,并按公告和岗位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1份,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岗位资格要求其他报名条件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招聘单位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当场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人选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评人选;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笔试
1、笔试人员确定: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
2、打印准考证:在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发布笔试通知,考生应及时关注并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笔试时间及地点:请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2B铅笔、橡皮、黑色碳素笔等物品参加考试;
4、笔试方式及科目: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设及格分数线;
5、笔试成绩查询:在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请关注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通知。
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在长春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发布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考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相应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