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长春海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
注:1. 同一职位考生按准考证号排列。
2.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60分,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进入体检和考察。
3.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时间、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注意事项
(一)体检时间:2023年4月13日(星期四)。
(二)报到时间:2023年4月13日上午7:30前。
(三)报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4448号长春海关北门接待室。
(四)乘车路线:可乘轻轨4号线在海口路站下,由B出口出站后往西走50米即到。
(五)注意事项:
1. 考生须于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长春海关北门接待室报到。没有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的,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不再安排补检。
2.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我关将在体检开始前按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和确认。
3. 考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考生在受检前应禁食禁水8-12 小时,须空腹参加体检。
4. 考生体检费用、往返路费及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注意安全,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三、有关要求
(一)考生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体检资格。
(二)体检采取全封闭管理。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禁止携带通讯工具,不得有家属、亲友陪同进入体检场所,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扰体检医生和海关带队人员工作。对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资格。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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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海关
2023年4月12日
原标题:长春海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changchun.customs.gov.cn/changchun_customs/zfxxgk4846/3010576/3010813/4954545/index.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