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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共3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3年长春市第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https://img.jrzp.com/images_server/LocalUser/news/pic/65_0f17fca095b7f5eb6c872a59c9971d94.jpg)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 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年龄要求: 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报名年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0月31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二)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生(全日制在读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三、报名
1.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长春市第六医院官方网站上发布。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人事科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11月1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5:00。 3.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资格审查具体工作由长春市第六医院人事科与纪检委共同组织。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的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2023年长春市第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号)》(附件2)。![](https://img.jrzp.com/images_server/LocalUser/news/pic/65_0f17fca095b7f5eb6c872a59c9971d94.jpg)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长春市第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岗位专业知识 2.时间及地点: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含)比例确定,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长春市第六医院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1.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选确定:招聘岗位报名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招聘岗位超过1:3比例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选低于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 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